关于我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及新增试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告知

2024-12-20 09:52医疗数据统计科

致广大市民:

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22 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 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 号)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89号)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对“创面促愈处理”等2个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上门服务费10项新增试行医疗服务项目、“水合氯醛糖浆”1个制剂项目实施自主定价具体见附件),该批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全自费。项目于20241220日至20241226日在医院官网、院内滚动屏及自助机进行公示,并提交中山市医保局备案,现予以告知。

上述收费项目从202511日起执行。

本单位医疗服务价格咨询电话:88776181,市医保局价格管理部门投诉电话:12345。医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1: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xlsx

附件2新增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2:新增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xlsx

附件3制剂价格项目表

      附件3:制剂价格项目表.xlsx


中山市博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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