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2024年小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干预试点项目拓展示范活动(公开询价)的邀请函
2024-03-20 15:46宣传科
我院拟有中山市2024年小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干预试点项目拓展示范活动,邀请各单位协助参与公开询价工作(不作见面会),报价内容详见下表,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送至我院。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60-88776350
附件:
1.报价文件内容和要求
2.本项目基本情况
中山市博爱医院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参与公开询价需提供文件内容和要求
1、服务商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活动方案:
(1)拓展时间:2024年3月至6月。
(2)拓展地点:分别在中山市香山小学、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中山市西区中心小学、中山市三鑫凯茵学校四所学校内。
(3)拓展内容:开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拓展示范活动,融合预防、临床、心理、体育等营养健康教育师资力量,对参与活动的学生和家长开展面对面的个性化、多维度营养指导,开展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同时加强学校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
3、服务方案:
策划、人员统筹及安排、执行、宣传推广等服务
4、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服务商公章,并提供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
5、本项目报价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9000元。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及事项。
附件2:
本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要求
1、本项目合作单位作为中山市2024年小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干预试点项目拓展示范活动服务商,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统筹及安排、执行、宣传推广等服务,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活动策划、人员统筹及安排、执行、宣传推广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日起4个月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约后支付总费用30%,活动结束验收后支付余下的70%费用。
五、其它要求
在协议期内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1、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的;
2、年检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协议期限内累计3次不配合医院工作的;
4、服务过程中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与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存在恶意串通的;
6、在协议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