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山市博爱医院就诊要求的通知(10月31日)
2022-10-31 15:33医务部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和上级部门指示,结合中山市疾病控制中心最新的《风险区来(返)中山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要求,更新中山市博爱医院就诊要求,自 2022 年 10月 31 日起实行。
一、门诊就诊要求
(一)对近 7 天内行程涉及中山市外,不涉及境外及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就诊患者,无流行病学史、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在未完成本市疾控部门建议的“进入中山市落实 3 天 3 检(第 1、2、3 天完成核酸检测)”要求时,持核酸检测采样证明即可按常态化要求就诊(无需等待检测结果)。
(二)对近 7 天内行程涉及中山市外低风险区、无流行病学史、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
1.进入中山市后没有第 1 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2. 如进入中山市后已完成第 1 次核酸检测,而第 2 次时间节点未到,或已完成第 1、2 次核酸检测,而第 3 次时间节点未到,可按常态化要求就诊;3.如进入中山市后已完成第 1 次核酸检测,而第 2 次和或第 3 次核酸检测时间节点已到,但仍未完成检测的,则持核酸检测采样证明(无需等待检测结果)即可按常态化要求就诊。
(三)对近 7 天内行程涉及高、中风险区的人员需执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就医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近 7 天内行程涉及外省市重点关注地区的非急危重症人员,如本市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为居家隔离和或居家健康监测,则需完成后方可按相应要求就诊,如为自我健康监测,则按(二)要求执行。
(五)对来自本市疫情交通管制区域的患者,就医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除(一)、(二)、(三)、(四)、(五)规定以外的患者,按常态化要求到门急诊就诊。
二、住院患者要求(陪人参照管理)
(一)近 7 天内行程涉及高、中风险区、重点关注地区(在疾控发布的重点关注地区名单内)的非急危重症患者,在完成本市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后,凭【本市 72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者尚需同时凭【社区解除隔离证明】办理入院。
(二)近 7 天内行程涉及低风险区的非急危重症患者,原则上完成到达中山市后的 3 天 3 检后,凭【本市 72 小时内】的核酸阴性结果办理入院。
(三)近 7 天内行程涉及外市非涉疫地市的非急危重症人员,原则上完成到达中山市后的 3 天 3 检后,凭【本市 72小时内】的核酸阴性结果办理入院。如因病情需要未完成 3天 3 检入院时,单人单间管理。
(四)除(一)、(二)(三)以外的患者,凭本市 72 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办理入院,病情危重的患者由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处理。
三、除完成以上就诊要求外,还需出示最新中山发布或东区发布等相关部门要求的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
四、以上指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指示随时变动,并按最新要求执行。